南宁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是由南宁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学校前身为1984年创建的南宁职业大学。2009年11月,学校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示范建设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9年7月,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12月,成功入选全国56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2024年5月,教育部批准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资源设立南宁职业技术大学。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首日)。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当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非全日制在读博士待业人员可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有关待遇

(一)以事业编制引进,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聘期内发放安家费50万元(税前),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型高层次人才,双方协商确定待遇。

(三)入职后在南宁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学校一次性发放购房补助20万元(税前)。

(四)入职后符合认定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条件的五类人员,在先获得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资格后再购买南宁市首套住房(不含城区的首套),符合条件的可额外另行申请购房补贴20-200万。同时,对于新引进至我校的博士,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入职满6个月后(40周岁内)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南宁市最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与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不可重复享受)。

(五)配偶所学专业或所从事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所需,符合南宁市人才政策规定的,纳入学校人才引进计划;子女为未成年人的,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三、招聘专业方向

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的博士岗位招聘方向:建筑类、机械类,仪表仪器及测试技术类,电气、电子及自动化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旅游管理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烹饪方向),经济学类,纺织轻工类(服装专业方向)、艺术类(服装专业方向)、民族学类(民族服饰方向)、建筑类(城市规划方向、风景园林专业方向),艺术类(设计学方向),泰语专业、对外泰语专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

本招聘公告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应聘,有意应聘者请与我校人事处联系并投递电子简历(附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主要业绩成果和科研成果等电子文档),并自行下载填写《南宁职业技术大学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以“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命名,发送到人事处电子邮箱:nzyrsc@126.com)。

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信息,以便招聘后期组织开展的考试、考察、体检、入职等各环节及时联系。因所留的联系电话不畅通或未及时查看通知信息造成通知不到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取消应聘资格。入职我校后须按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8年聘期管理。报考过我校并在进入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后放弃相应资格的,及曾有其他诚信情形的人员,纳入我校诚信档案,不接受再次报名。如无诚意者,请切勿报名。

(二)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可随时报名应聘)。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投递的简历等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学校官网或工作区域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个人可在学校官网或工作区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考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材料,相关证书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职称不限、工作年限不限。2024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如实填写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四)考试。

1.招聘博士研究生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准开考。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如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同一组考官在同日内完成。面试前3天书面通知考生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2.考试命题。面试命题均由我校统一组织入闱命制。试卷的印制、运送、交接与保管、考试、阅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

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成绩排序,结合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所报考岗位的所有考生成绩均未达到满分值70%及以上的,均不能列为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择优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我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统一组织考生到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拟聘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确定拟聘人员。按照我校决策程序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拟聘人员在我校官网及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日。

(九)聘用手续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入职报到。我校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我校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并纳入我校诚信档案。学校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771—3869527。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咨询电话:0771—2029342、2029341

联 系 人:徐老师、张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ncvt.net/

电子邮箱:nzyrsc@126.com

附件:南宁职业技术大学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

2024年7月1日

附件:南宁职业技术大学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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