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的有关规定,经中共海曙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招聘事业编制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范围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人员7名。其中:海曙区文物管理所2名,海曙区文体指导中心1名,海曙区文化馆1名,宁波灌溉遗产博物馆3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4.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详见下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7日9时—6月11日16时。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考生根据岗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毕业时间、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报考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12日9时-2024年6月13日16时。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4日9时—16时。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招聘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改报其他招聘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6月15日9时至6月17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在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予以公布。

(五)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至6月29日9时30分止。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仅指区文化馆岗位)、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由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实施。考试程序如下(附件2):

2.成绩公布和递补。

(1)区文化馆岗位的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书面确认书的,在报考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因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需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2)其余岗位的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不参加面试书面确认书的,在报考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因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递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和材料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社会人员岗位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5月29日(含)。

(三)本次招聘,面向应届生的岗位指:2024届(含2022届、2023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届生岗位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国内高校的2024届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留学人员在报名时须备注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

(五)资格复审前,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事业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截止2024年5月29日,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含境外)脱产就读的人员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八)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九)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十)报考人员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招考栏目上发布,请随时动态关注。

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182/index.html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郑老师0574-55889173(工作时间开放);

监督电话:0574-89188317(海曙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

附件:

附件1: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doc

附件2:考试程序.doc

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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