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经市委研究同意,市纪委监委决定面向舞钢市公开选调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人数

计划选调25人,其中市纪委监委机关副科级以下公务员6人,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职员19人。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1.舞钢市行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

2.舞钢市事业单位中财政全供在编在岗的国家正式干部(从事一线教学任务的教师和一线医疗工作的人员除外),且现聘岗位为管理岗位。

(二)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态度和职业道德;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认证),不限专业,同等条件下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金融类、财会管理类专业优先;

5.通过公开招考进入舞钢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3.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的;

4.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通过公开招考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情形的;

7.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

三、选调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舞钢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在舞钢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zgwg.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5日至6月17日;每天8:30至11:30、15:30至18:00。

3.报名地点

舞钢市党政大楼C106房间。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者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申请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及照片电子版(用U盘拷贝,电子版照片应清晰可见,保持1寸照片比例,命名为身份证号,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4)《舞钢市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由单位党组织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5)本人通过公开招考进入舞钢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录用文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各一份,单位党组织出具的财政全供、在编在岗、公务员(事业管理岗)身份、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均加盖单位公章)。

现场确认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舞钢市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选调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

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2.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3.成绩在舞钢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资格审查

由舞钢市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征求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巡察、审计、计生、信访、人行等部门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自愿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2.考察

考察应突出政治标准,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廉洁自律、干部档案等方面存在问题和考察认为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将通报有关部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因自愿放弃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市纪委监委研究定岗任职意见,并办理调动手续。参加选调期间,应聘者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认可。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调计划、选调条件、选调程序和选调结果,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反选调纪律一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舞钢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该项工作的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未尽事宜由舞钢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5-7061003(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附件:舞钢市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舞钢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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