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公证处2024年招引紧缺人才公告
来源: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6-30 19:49:10浏览次数:1003
为更好的开展我县公证工作,经研究,决定招聘2024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岗位性质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公证员 | 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法学类 |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2.取得公证员执业证。 |
二、招聘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爱岗敬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年龄和户籍要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报名对象户籍不限。
(三)其他要求: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取得公证员执业证。
三、主要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为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实施绩效工资,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疗休养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下午17:00止。
2.报名办法: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2024年龙游县公证处招引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1),并同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版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到报考单位所对应的电子邮箱。
招聘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报名邮箱 |
龙游县公证处 | 杨峥珍 | 0570-7563007 | 158338630@qq.com |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个人简历、二寸免冠照片;
(2)户口簿(含首页和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公证员执业证。
报考人员要求如实填写、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对象延误报名时间、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会同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入围笔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2的,将取消招聘计划,并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参加笔试时需携带网上报名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用于复核确认。
笔试内容为法律、公证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设合格线6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7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得分(50%)的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应聘的,正式聘用前须自行处理好原任职单位的离职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前放弃聘用资格导致招聘岗位缺额,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龙游县事业单位或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公告不明之处由龙游县司法局商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龙游县司法局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