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6-30 19:48:26浏览次数:1161
根据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高等院校和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由湖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三、招聘计划
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及工作人员15名(其中文化课教师12名、校医1名、会计2名)。具体详见《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招聘对象: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含国(境)外留学人员)。
2.户籍不限。个别岗位有户籍限定的,详见《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3.学历要求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须于2024年6月1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6月1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中“其他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等材料的,社会人员(含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6月11日前取得。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4年6月1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政审符合要求;
2.教师岗位应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发〔2013〕197号文件执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条件。具体详见《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对口,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学校及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目录》(附件3)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国(境)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由市教育局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6.户籍有限制的岗位,以2024年5月3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7.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现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5)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7日17:00。
应聘人员可通过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平台进行报名(报名平台网址:http://zhaopin.0572app.com/)。报名时须下载《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进行填报,本人签字后连同报考所需材料一同上传(附件格式PDF扫描件)。
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社会人员(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校医岗位: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执业医师资格证书;④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3)报考会计岗位: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社会人员(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和会计职称证书。
(二)线上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6月4日9:00—2024年6月8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网报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但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负责。
(三)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完成后,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6日17:00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
笔试日期初定为:2024年6月16日。具体信息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五)招聘测试
1.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形式为笔试,由市教育局组织,满分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文化课教师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课堂教学能力测评”人选(岗位招聘数只有1人且报名人数在4人及以上的按1:4);校医、会计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需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评”。
2.课堂教学能力测评:由市教育局组织“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测评后,文化课教师岗位根据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由市教育局组织(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入围体检对象。
文化课教师岗位按照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20%、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报考对象的总成绩;
校医、会计岗位按照专业知识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对象的总成绩。
(六)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按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的总成绩相同时以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分数高者为先;若报考校医、会计岗位的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成绩分数高者为先。
(七)体检
由湖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应聘人员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体检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考察情况不影响录用要求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高中语文、物理、化学教师和会计岗位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招聘学校;
2.拟聘用人员(应届毕业生)与招聘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拟聘用人员(社会人员、国(境)外留学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市直学校教师及工作人员招聘就业意向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或意向书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十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已就业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书或在聘用前出现影响聘用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不实信息或考试过程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和处理。联系电话:0572-2398579(组宣人事处),0572-2398591(纪检组)。
七、招聘咨询
咨询单位:湖州市教育局组宣人事处
咨询电话:0572-2398579、0572-2398580(工作日期间8:30-11:30,14:30-17:00)
附件:
1.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湖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