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宁陵县纪委监委面向全县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县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行政及财政全供事业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垂直部门、学校、医院)。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社会形象好;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法律类、计算机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公安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经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4.与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直系亲属原则上不能是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对直系亲属是上级党委管理干部的要从严审核把关;
6.按照豫人社〔2014〕17号文精神,未经公开招聘(录)、不符合组织人事安置政策,进入行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的;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存在问题的;
7.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由2024年宁陵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于2024年6月19日在宁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ningling.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23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宁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窗口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由报考人员所在党支部出具并加盖党支部公章);在编人员证明(由县委编办统一提供);公开招聘(录)相关证明材料(由县人社局、公务员局统一提供);填写完整且带有本人近期2寸蓝底彩色照片的《2024年宁陵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附件)。
4.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选聘实施方案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合格者,留存其报名材料,供选聘各环节复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选聘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为1:3。低于1:3的可降低到1:2,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聘名额。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法律法规、经济审计等方面的知识和具备写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报名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并列的,则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须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予以确定名次。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选聘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及手续办理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聘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县纪委监委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1.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严格工作纪律,选聘工作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3.选聘人员在选聘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4.本次公开选聘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辅导资料。
5.此方案由2024年宁陵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0-7826058
监督电话:0370-7632370
2024年宁陵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