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宿迁市沭阳县招聘应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第一批次)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集聚各类优秀人才,保障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2024年应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第一批次)151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江苏宿迁沭阳县2024年招聘应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第一批次)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1.2024年“双一流”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本科学段为师范类专业或研究生学段为学科教学专业)。

三、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1日至2006年4月11日之间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等文件规定);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教育局联合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3日(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师大仙林宾馆第一会议室(南京栖霞区文苑路1号,从四号门进入)

3.资格初审:考生须提交《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2024年招聘应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第一批次)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以及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学习成绩单》。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2张。所有材料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4.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4月13日(下午18:00—19:00)。

5.考生现场报名后,应确保在《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本次招聘直接进行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取演课形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四)组织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直接现场签订协议书。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调出县外),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体检、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凭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沭阳县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对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527—83595162

县教育局 0527—8369023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27-83990110

联系地址:江苏省沭阳县南湖街道学院路2号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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