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来源: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6-30 19:49:55浏览次数:502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温市委办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24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54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2024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
2.温岭市教育局网
(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3/index.html)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年龄18至30周岁(1993年4月26日至2006年4月25日期间出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4月26日至2006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4.户籍不限;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资格等条件,以《2024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为准。
报考人员与职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温岭市教育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试并签约的考生不能报考。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4月29日12:00。
2.网址:https://www.zouwl.cn/recruitment/
3.报名流程:
(1)登录温岭市教师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主页面,点击“登录报名”,提交注册信息。
(2)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招聘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名者对所填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点击“照片上传”(上传本人近期的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1M内,不符合要求的照片,资格初审时不予受理),选择报考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一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点击“生成报名表”,打印《2024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没有“生成报名表”,视作报名无效。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4月29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招聘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已缴费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4月30日9:00-12:00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改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退还考试费。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15日8:00—5月18日11:30。
已缴费人员登录招聘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科目和时间
1.招聘序号C20中职烹饪实训指导师(中餐热菜方向)、C21中职机电一体化实习指导师(自动化方向)、C22中职护理专业教师、C23中职建筑专业教师、C24法律专业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其余职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
3.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合格分为50分,低于50分者不予列入面试对象。
五、确定面试对象
招聘序号C20-C24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余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如进入面试对象末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入围面试。
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2024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书(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因网签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有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职位,应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通知。
1.各招聘职位面试办法
(1)招聘序号C01-C12、C17-C18教师职位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备课60分钟,模拟上课15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2)招聘序号C15音乐教师职位采用音乐基本素质测试+模拟上课的形式。a.音乐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50%),时间为15分钟;b.模拟上课(占面试总成绩的50%),先备课6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3)招聘序号C13、C14体育教师职位采用体育教学综合素质测试+模拟上课的形式。a.体育教学综合素质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50%);b.模拟上课(占面试总成绩的50%),先备课3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4)招聘序号C16美术教师职位采用美术基本素质测试+模拟上课的形式。a.美术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50%),时间为30分钟;b.模拟上课(占面试总成绩的50%),先备课6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5)招聘序号C19幼儿职位。a.美术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20%),时间为30分钟;b.音乐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30%),时间为10分钟;c.模拟上课(占面试总成绩的50%),先备课30分钟,再模拟上课10分钟,内容为幼儿园教师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6)招聘序号C20-C24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2.面试计分办法
(1)面试各项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测试成绩中有低于60分的均不予列入下一环节对象。各项测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面试总成绩由面试各项测试成绩按比例合成,合成中每项分数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按笔试成绩占5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总成绩占5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均相同,以抽签方式确定排位)。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考察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择岗。如放弃择岗,择岗当日可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此之后,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不再调整择岗结果。
九、体检、考察
已择岗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及各招聘单位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以及其他有关证明等的计算统一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个别职位特别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2.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3.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报考人员同一本毕业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其中有学位要求的职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5.报考人员以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认证,未取得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根据有关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面与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对待。
温岭市教育局根据职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报考人员认为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书面申请送至市教育局,并提供充分证据材料,待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增补调整,并以正式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6.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7.体检前,已就业者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如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再办理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9.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及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0.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向温岭市教育局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须符合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须按附件中所规定的时间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解除聘用合同。
11.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二、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在温岭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不含见习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76-86218870、89935639、86010977
监督电话:0576-86121631、86151699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岭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