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2024年度市直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目前河源市市直有关事业单位招聘需求及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共有21个市直有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共设置45个岗位、计划招聘54人,招聘单位及具体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河源市2024年度市直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有关岗位具体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专业参考目录》执行(附件3)。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年龄要求:18-35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8.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7月1日17:00

报名网站:https://www.sydwzk.cn/gdhyszbyszp2024

2.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河源市2024年度市直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准确把握本人与报考岗位的岗位具体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1)身份证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本人免冠彩色1寸照片。

(4)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中共党员相关证明等),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5)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初审:

从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将同步在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系统同步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不说明报考人员完全符合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要求,慎重报名。

5.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5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考人员报名不成功。

6.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7月8日9:00至7月9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报考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各有关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补全相关材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请笔试成绩靠前考生密切留意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面试。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向考生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在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报考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并可致电0762-3238322、3238311进行咨询,咨询时间为: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1.河源市2024年度市直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xls

附件2报考须知.docx

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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