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防教育训练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30 19:49:45浏览次数:1430
佛山市国防教育训练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佛山市国防教育训练中心是中共佛山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下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佛山军分区代管,主要职责为:承担专武干部、民兵干部培训及民兵、新兵役前训练工作;承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防教育培训及军训工作;承担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设施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2名:①管理九级岗1名,主要从事国防教育训练筹划组织管理工作;②专业技术十三级岗1名,主要从事国防教育训练综合保障工作。报考者可通过佛山市组织工作网(http://www.fszzb.gov.cn)、佛山市人防办工作网(http://www.fsrfb.gov.cn)查阅具体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岗位任职条件
1.管理九级岗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40周岁及以下(截至报名开始当天);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截至报名开始当天);
(5)专业不限。
2.专业技术十三级岗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40周岁及以下(截至报名开始当天);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截至报名开始当天);
(5)专业不限。
(三)报考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9日9:00至5月8日17:00。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经过“网上申报资料”和“单位资格审查初审”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1.网上申报资料。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站(https://bm.gd-pa.cn/wsbm/index),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需填写个人情况,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并在附件提交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完成以上流程后打印报名表。
2.资格审核初审。资格审核初审指定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至5月9日下午18:00。对报考者提供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线上审查,符合条件的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
3.报名结果查询。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核初审的,未经原报考单位同意,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初审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4.打印准考证。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编排生成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5月10日9:00至5月12日9: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在《2024年佛山市国防教育训练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含预备中共党员)、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
2.本次招考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并对所提供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评国防教育训练相关专业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9:00-11:00;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9号佛山开放大学。
2.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网站(https://bm.gd-pa.cn/wsbm/index)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审核复审。面试前,入围面试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佛山军分区(禅城区南堤路48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为测评国防教育训练相关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在佛山市人防办工作网(http://www.fsrfb.gov.cn)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佛山市人防办工作网(http://www.fsrfb.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学历学位及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佛山军分区纪委和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组监督方式等事项。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体检、考察和公示。
十一、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追究责任。
附件:1.2024年佛山市国防教育训练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报考指南.doc
中共佛山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